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之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应占综合溢利可能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应占综合溢利约人民币542,372,000元增长约40%至60%。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