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
于2021年4月6日,本集团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向出租人租赁物业,为期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西城区国资委通过金融街集团拥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0.42%的权益,故其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各出租人(西城区国资委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为西城区国资委的联繫人,故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鉴于租赁协议均涉及向出租人(西城区国资委的联繫人)租赁物业,租赁协议已按上市规则合併计算。
由于有关租赁协议项下的租金总额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