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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回购股份

2021-08-30 00:00:00

本公告由日清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之建议股份回购(「建议股份回购」)。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份(「股份」)的交易价格水平显着低估了本公司之表现、资产价值及业务前景。因此,董事会拟根据本公司股东(「股东」)于2021年6月4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授权(「回购授权」)行使权力,视乎市况及本公司于有关时间的实际需求,在公开市场回购不超过107,348,648股股份,相当于2021年6月4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回购授权将于以下时间届满(以最早发生者为准):(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ii)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间届满时;及(iii)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批准回购授权之普通决议案所述授权当日。

本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稳健。建议股份回购会由本公司内部资源拨付,总金额最高为120百万港元。

本公司将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及本公司须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进行建议股份回购。本公司回购之任何股份将于其后注销。

建议股份回购展示董事会对本集团长远业务前景及增长潜力之信心。董事会相信,建议股份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整体股东回报。仅于董事认为有关回购将对本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的情况下,方会作出任何股份回购。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回购授权行使与否,将取决于市况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本公司未必会进行任何股份回购,亦无法保证股份回购之时间、数量或价格,或本公司会否将进行任何股份回购。因此,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