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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2022-06-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生兴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上巿规则作出修订,(其中包括)采纳上市规则附录三所载的一套统一的14项核心水平,以供发行人提供股东保障(「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包括(a)符合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b)允许股东大会以混合或电子会议形式举行,本公司股东除出席实体会议外,亦可通过电子方式出席会议;(c)灵活举行股东大会;及(d)纳入其他相关行文修订。董事会亦建议采纳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取代及摒除现有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于将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的详情以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之通函将于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