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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10-16 00:00:00

兹提述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持续关连交易。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瑞星购买协议、农源购买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瑞星购买协议及农源购买协议所发出之推荐建议函件;(iii)嘉林资本就瑞星购买协议及农源购买协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发出之建议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的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须花费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不迟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