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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规则第13.19条作出之披露

2021-01-12 00:00:00

本公告乃钱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14日及2021年1月7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该融资之补充契据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根据补充契据之条款,新贷款连同所有应计未付利息合共29,497,500港元已于2021年1月12日到期。

本公司管理层拟动用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偿还新贷款之利息,并已就取得融资偿还新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展开讨论。截至本公告日期及据董事所深知,无抵押债权人尚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要求即时偿还新贷款。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就新贷款之重大发展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