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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

2020-04-24 00:00:00

扬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由于谭杏贤女士辞任本公司职务,潘丞章先生(「潘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根据联交所(「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自2020年4月24日起生效,以替任谭杏贤女士。

潘先生于会计及审计方面拥有逾十年经验。潘先生现为本集团的财务总监,于加入本公司之前,彼曾就职于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及若干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潘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热烈欢迎潘先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