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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联合证券为及代表宏睿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之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扬科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股份(宏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之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失效

2020-04-24 00:00:00

要约失效

于经延长截止日期(即2020年4月24日)下午四时正(即要约的最后接纳时间),要约人已根据要约就合共8,260,000股要约股份(占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0.133%)接获有效接纳。

诚如延长公告所载,要约延长至经延长截止日期(即2020年4月24日),即寄发日期后第60日。根据收购守则,除获得执行人员同意,于寄发日期后第60日下午七时正(香港时间),要约不得成为或宣佈成为无条件可供接纳。据此,除非要约先前已成为或宣佈成为无条件可供接纳或已获执行人员同意延长,否则要约将于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七时正(香港时间)失效。

于经延长截止日期,经计及根据要约8,260,000股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合共持有999,197,960股股份,占该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16.05%。诚如要约文件所载,根据收购守则,要约须待(其中包括)于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前就有关股份数目收到有效之要约接纳(且不可(在情况许可下)撤回),有关股份连同于要约之前或期间已收购或同意收购的股份将导致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有该公司超过50%之投票权,方告作实。

因此,鑑于上述要约的接纳水平,有关接纳的条件于经延长截止日期尚未达成,因此要约并无成为无条件及于2020年4月24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