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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科集团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17-03-16 20:36:00

本公布乃扬科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获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控股股东」)之一Imagine Cloud Limited(「Imagine Cloud」)知会,於2017年3月16日,其已於公开市场上分别按每股0.22港元及每股0.21港元出售9,220,000股及10,940,000股本公司股份(「出售事项」)。

於出售事项前,Imagine Cloud为162,908,000股本公司股份的拥有人,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4.1%。紧随出售事项完成时,Imagine Cloud持有142,748,000股本公司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3.6%,并仍为控股股东之一。

Imagine Cloud为控股股东之一,原因为根据最终控股股东李昌源先生、陈国培先生、杨敏健先生及谭国华先生所订立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的确认契约,彼等确认彼等为一致行动人士(具有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所赋予涵义)。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由谭国华先生全资拥有的Imagine Cloud被视为於其他最终控股股东透过彼等各自的公司(包括BIZ Cloud Limited、Cloud Gear Limited及Friends True Limited)共同所持本公司股本中拥有权益。

有关最终控股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士安排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的2016 / 17年中期报告「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股份的权益」一节,包括当中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