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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07-03 00:00:00

兹提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 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的通函(「通函」 ) 及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之表决结果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选举朱贺华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公告,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3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获得其于2019年6月27日出具的就委任朱贺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批准文件。根据上述批准文件,朱贺华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委任已于2019年6月27日生效。因此,李柏熹先生的退任自2019年6月27日起生效。

朱贺华先生的简历及与其委任相关的其他信息的详情如下:

朱贺华先生, 55岁,现任道富资本有限公司基金合伙人及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0710.HK)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先生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及企业管治经验。朱先生于1992年至1999年担任荷兰银行亚洲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企业融资董事;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1月担任香港MyRice.com联合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后于2001年2月至2006年2月担任汇丰投资银行董事;于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担任上海世纪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8月担任联合能源集团(0467.HK)主席助理。朱先生亦于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担任Troy Solar(2468.HK,已退市) 首席财务官;于2010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直通电讯控股有限公司(8337.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中国金石矿业控股(138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中国智能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于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担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338.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2年至2018年2月担任经络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朱先生先后于1986年及1990年分别获罗彻斯特大学理学士学位及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本公司将与朱贺华先生尽快签订服务合同。朱贺华先生将就其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公司领取酬金,而该安排乃参考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而釐定。

除上述所披露外,朱贺华先生确认(i)彼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ii)其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股权(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 (iii)其并无拥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参与或涉及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活动; (iv)概无其他与委任有关的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除上述简历详情所披露者外,朱贺华先生确认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朱贺华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对李柏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