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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2-10-27 00:00: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i)林凡钰女士(「林女士」)已提呈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并已卸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黄慧玲女士(「黄女士」)已提呈辞任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及上市规则第19A.13(2)条项下以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的授权人士(「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10月27日起生效。

林女士及黄女士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其他与彼等辞任有关的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

1. 张潇女士(「张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10月27日起生效;及

2. 惠宇女士(「惠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

根据上市规则第8.17条,本公司必须委任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根据上市规则第3.28条,本公司必须委任一名个别人士为公司秘书,该名人士必须为联交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士。由于惠女士并无持有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必要资格,因此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17条及3.28条的规定(「该豁免」),而惠女士之委任将自该豁免获联交所授出之日起生效。

惠女士及张女士的履历详情分别载列如下:

惠女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经济学硕士。2012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2012年8月至2019年8月,历任本公司场外市场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持续督导业务负责人;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总监;2020年5月至2022年9月,任本公司财富管理总部股质业务信评岗。惠女士目前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职。

张女士,为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副总监及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九年的经验。张女士于2019年获认可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员。张女士于2010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及于2018年获得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该豁免的进展刊发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林女士及黄女士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对惠女士及张女士履新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