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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新福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纯利预期将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减少约70%至80%。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有关溢利减少乃主要由于以下各项所致:

1.由于更换表现欠佳的分包商致使总体分包成本上升,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2.工程验收及付款批核所需时间出乎意料地延长,导致项目现金流转坏及融资成本增加;及

3.若干具有较高毛利率的项目于期内已完成或接近完成,该等项目对收益及溢利的贡献减少。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或审核并可予作出调整的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而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实际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相异。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而根据上巿规则,有关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