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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1-01-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鸿福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近期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止十一个月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账目」)及本集团现时可取得资料的审阅,本集团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零二零财政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少于6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二零一九财政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0,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零年首十一个月,本集团的业务受到冠状病毒爆发的不利影响。儘管销售下降,但预期二零二零财政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显着地高于二零一九财政年度。董事会相信,该增加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1)儘管人民币在二零二零年下半年升值,惟二零二零财政年度毛利率上升,原因为:

(a)优化销售组合;及

(b)持续加强我们的供应链管理。

2)成功自二零一九年底推行若干节省成本措施,乃本集团进行尤其对中国内地业务企业流程再造的成果。

3)收取若干政府补助及补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参考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账目及现时可取得资料所作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及╱或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