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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公众持股量

2022-09-28 00:00:00

兹提述(i) Deyun Holding Ltd(.「本公司」)与荣伟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联合刊发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德健证券有限公司为着及代表要约人提出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之强制无条件现金要约(「要约」);(ii)本公司刊发日期为2022年7月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获豁免严格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豁免公告」);(iii)本公司与要约人联合刊发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内容有关要约;及(iv)要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2022年9月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截止、要约的结果及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截止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与豁免公告、综合文件及截止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控股股东配售现有股份

诚如截止公告所披露,紧随要约截止后并待过户登记处妥为登记已收到相关有效接纳之要约股份过户后,要约人、蔡荣星先生及卖方持有970,005,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截止公告(定义见上市规则)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76.98%。因此,于截止公告日期,本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所载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暂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豁免」)。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7月7日有关豁免的公告所披露,于2022年7月5日,本公司获联交所授出豁免,有效期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9月30日。

本公司获悉,要约人已于2022年9月22日与德健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有条件同意(作为要约人之代理)促使独立第三方投资者按配售价每股股份0.79港元认购要约人持有之最多25,005,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额约1.98%(「配售事项」)。据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所有独立第三方投资者及其实益拥有人均为要约人、蔡荣星先生、卖方及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根据上述配售协议,配售事项已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

本公司的股权结构

以下为本公司于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的股权架构概要:

恢复公众持股量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及于本公告日期,315,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5%)将由公众(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因此,本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已恢复至不少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并已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