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溢利警告

2021-02-26 00:00:00

本公告乃常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得的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将会录得不多于1,000,000港元的综合纯利,而2019年同期的综合纯利则约为25,000,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间之溢利预期较2019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收益预期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25%至30%,而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服装标籤及装饰产品的需求减少所致。有关需求高度依赖我们客户进行的市场活动水平,而有关水平乃由市场气氛所带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令2020年全球市场气氛恶化。因此,本集团的客户减少彼等各自的市场活动及需求。

为应对目前营商环境之挑战,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并对其策略及营运作出必要调整,从而提高效率及盈利能力。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于报告期间之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现时可得的资料及本集团管理层对本集团于报告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上述资料尚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确认或审阅,并有待进一步调整。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供股东及投资者参考。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报告期间之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2021年3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