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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圣牧变更首席执行官及财务总监

2017-12-17 19:56:00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後),董事会决议如下,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a) 姚同山先生离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

(b) 崔瑞成先生离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c) 委任邵根夥先生为本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及

(d) 委任王跃华先生为本公司代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认为,姚先生离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崔先生离任财务总监将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後之营运及财务管理提供新见解。姚先生及崔先生各自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谨此向姚先生及崔先生致以谢意,感谢彼等分别於任职首席执行官及财务总监期间对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

首席执行官及财务总监的离任

中国圣牧有机奶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後),董事会决议如下,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a) 姚同山先生(「姚先生」)离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

(b) 崔瑞成先生(「崔先生」)离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董事会认为,姚先生离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崔先生离任财务总监将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後之营运及财务管理提供新见解。姚先生及崔先生各自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概无与离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董事会谨此向姚先生及崔先生致以谢意,感谢彼等分别於任职首席执行官及财务总监期间对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

委任代理首席执行官及代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交易时段後),董事会决议如下,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a) 委任邵根夥先生(「邵先生」)为本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以填补姚先生的职位空缺;

(b) 委任王跃华先生(「王先生」)为本公司代理财务总监以填补崔先生的职位空缺。

邵先生,52岁,为本公司董事长兼现任非执行董事。邵先生亦为现任大北农集团(一家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2385)董事长兼总裁。邵先生於一九八六年获得浙江大学(前称浙江农业大学)的学士学位。

邵先生分别於一九八八年及一九九一年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前称北京农业大学)的硕士及博士学位。邵先生持有北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继而持有Nong You Co., Ltd(「Nong You」)的全部股权。Nong You拥有本公司1,301,651,000股普通股。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邵先生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本公司1,301,651,000股股份(即约20.48%的持股权)权益。邵先生被委任为代理首席执行官,并无固定任期,而本公司与邵先生并无订立服务协议。邵先生目前并无权获得任何薪酬,但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日後可再作审视。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邵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过去三年并无於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委任邵先生为本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的任何事宜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王先生,43岁,於一九九六年获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现称太原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王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加入本公司,为董事长助理兼审计总监。於加入本公司前,彼於大北农集团担任多个职位,其最後职位为集团饲料产业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先生於过去三年内并无於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邵先生及王先生担任本公司新的职位。

偏离企业管治守则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条,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之职务应予区分,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鉴於邵先生为本公司现任董事长,本公司委任邵先生为本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已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条。

董事会认为,由於此时委任邵先生能促进本集团整体业务发展政策的持续性及经营的稳定性,邵先生担任董事长及代理首席执行官属适当做法,且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尽管偏离守则条文A.2.1条,董事会认为现任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架构属具有附带权力制衡的合适架构,可提供充分检查保障本集团及其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将不时检讨是否需要区分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以及本公司的管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