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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泉产业信托周年大会续会 - 周年大会续会通告

2018-05-24 19:59:00

兹通告春泉产业信托(「春泉产业信托」)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之单位持有人之周年大会通告(「周年大会通告」)。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周年大会续会

根据周年大会通告,春泉产业信托单位持有人之周年大会(「周年大会」)原定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金钟夏悫道 18 号海富中心一期 2401-2 室(「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举行。然而,由於在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後半小时内并未达到单位持有人法定人数。

因此,春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春泉产业信托的管理人,「管理人」)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根据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组成春泉产业信托之信托契据(经不时修订及补充),周年大会将延期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不迟於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之後 15 个历日之日期及时间)举行。

周年大会续会通告

兹通告春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年大会续会(「周年大会续会」)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假座香港金钟夏悫道 18 号海富中心一期 2401-2 室举行,其议程与周年大会通告所载议程相同。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其经公证人签署之核证本,最迟须於周年大会续会或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 48 小时前送交春泉产业信托的基金单位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基金单位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方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阁下届时仍可亲身出席周年大会续会或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视作已撤销论。

为免生疑问,就周年大会有效存放於基金单位登记处的代表委任表格、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将於周年大会续会上仍为有效,倘同一基金单位持有人向基金单位登记处存放其他代表委任表格、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则该代表委任表格、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将被取代及失效。

为符合资格出席周年大会续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基金单位证书连同填妥的过户表格必须不迟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基金单位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