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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委任执行董事

2020-11-20 00:00:00

委任执行董事

浦江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王慧女士(「王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0年11月20日起生效。

王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王女士,47岁,于1997年获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位。彼目前为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成员、达州市总商会副会长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州市台江区第八届委员会委员。于2000年7月5日,王女士成立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泓欣」)(前称福州鸿欣保洁有限公司、福州鸿欣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及福州泓欣环境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彼一直担任其董事及法人。于2020年1月3日,本集团收购泓欣51%股本权益,自此,泓欣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王女士亦自此担任泓欣董事长。

王女士确认:

a)上述各公司于各自解散时具有偿债能力;

b)彼并无作出不当举动导致上述解散;

c)彼并不知悉因上述解散而曾经或将会向彼提出任何实际或潜在申索;及

d)该等解散并未导致任何针对彼之责任或义务。

王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初步任期自2020年11月20日起计为期三年。

彼须根据本公司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轮值退任及重选并遵守其他相关条文。王女士就担任泓欣董事长收取人民币500,000元之年度薪酬,该金额涵盖其年度薪金及酌情花红,乃经参考本集团之薪酬政策釐定。因此王女士就其担任执行董事并不会获取任何薪酬,包括董事袍金、薪金、花红及津贴。

于本公告日期,王女士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披露者外,(i)王女士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概无于香港或海外的其他上市公司持有任何其他重大任命及资格或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王女士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王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具有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概无关连;及(iv)有关委任王女士为执行董事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王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