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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2-09-02 00:00:00

于2022年9月2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广州立景订立材料采购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须根据当中的条款及条件向广州立景集团采购材料。

由于广州立景于本公告日期为控股股东,透过立景创新科技间接于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中拥有约73.73%的权益,故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一连串关连交易倘全部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或完成或在其他方面相关,则应视为一项交易。鉴于(i)现有采购框架协议及材料采购框架协议均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且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就本集团为其生产采购类似材料而言具有相似性质;及(ii)现有采购框架协议的交易对手立讯精密由王来春女士及王来胜先生最终控制,而王来春女士及王来胜先生为于本公司约73.73%的已发行股本中间接拥有权益的控股股东,并拥有广州立景的间接控制权益,因此,广州立景及立讯精密均为王来春女士及王来胜先生的联繫人,现有采购框架协议及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应作为一项交易合併计算。

由于上市规则第14.07条订明就(i)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单独计算;或(ii)与现有采购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合併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材料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的申报、公佈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