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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完成与收购物业及停车位有关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2-06-29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发佈的有关收购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做出本公告。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条之规定作出。

根据临时协议,买方和卖方将在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签订正式协议,届时收购事项将完成。由于COVID-19疫情最近在澳门扩散,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服务自2022年6月20日起暂停,这影响了用于支付余额的银行融资的可用性;以及就完成收购事项在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必要备案和/或登记程序。

预计银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服务将在可行范围内儘快恢复,而收购事项将在2022年7月31日或之前完成。因此,买方和卖方于2022年6月29日签订了一份延期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在2022年7月31日或之前签订正式协议。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发佈进一步公告,向本公司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告知完成收购事项相关的任何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