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满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内容有关涉及发行股份之重组交易之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宣佈,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颁佈之命令(「命令」),高等法院已指示召开债权人会议(「计划会议」),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不论有否修订)由本公司与本公司债权人之间就于计划生效日期或之前所产生针对本公司之索偿拟作出的债权人安排计划(「计划」)。
根据命令举行的计划会议之通告载于本公告附件。计划会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下午三时正至六时正(香港时间)假座香港铜锣湾礼顿道33–35号第一商业大厦1楼举行。承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