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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股份合併及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2022-01-13 00:00:00

建议股份合併

董事会建议按每十(10)股现有股份合併为一(1)股合併股份之基准实行股份合併。

建议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于本公告日期,现有股份以5,000股现有股份之每手买卖单位于联交所进行买卖。董事会建议将于联交所买卖之每手买卖单位由5,000股现有股份更改为10,000股合併股份,惟须待股份合併生效后方可作实。

一般事项

股份合併须待(其中包括)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批准股份合併之普通决议案后,方可作实。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将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股份合併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股份合併。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股份合併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进一步详情;及(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相关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