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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持续关连交易续新与飞毛腿股份之租赁

2021-01-04 00:00:00

谨此提述锐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均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内容有关本集团与飞毛腿股份之租赁之两份公告(「该等公告」)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述,飞毛腿股份由方先生持有70%权益。根据本公司可获得之资料,林超先生(「林先生」) 及卞真女士(「卞女士」) 分别持有余下25%及5%股权。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林先生及卞女士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