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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额外50,000,000美元于二零二一年到期的14.00%优先票据

2019-12-27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有关本公司发行原票据的公告。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香港时间),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投资者订立关于额外票据发行的购买协议。额外票据将按与原票据相同的条款及条件发行,惟发行日期及发行价除外。额外票据将与原票据予以合併及构成单一类别。

额外票据发行的完成受限于市况。本公司有意将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并为一般业务过程中的收购或发展资产或物业及一般公司用途提供资金。本公司或可因应持续改变的市况调整其发展计划,并因此视乎情况于上述用途内重新分配所得款项净额。

原票据于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额外票据获原则上批准于新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价。额外票据获原则上批准于新交所上市及报价不应被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或本公司任何其他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额外票据或附属公司担保的价值指标。新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承担责任。本公司并无寻求额外票据在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