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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19-08-14 00:00:00

兹提述毅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中国粤港湾区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联合刊发之日期为2019年8月13日之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股份要约。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创富融资有限公司(「创富融资」)(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股份要约,尤其是(其中包括)股份要约是否属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股份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该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根据收购守则,创富融资就股份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意见函件将纳入本公司与要约人将联合寄发之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