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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盈利警告 - 进一步更新及(2) 二零二零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最新销售数据公告

2021-01-22 00:00:00

本公告由安莉芳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 ,「 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1)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之盈利警告公告(「 四月之公告」) 及二零二零年七月 二十四日之盈利警告 – 进一步更新(「 七月月之公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四月之公告及七月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盈利警告 – 进一步更新

于截至二零二零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零年度」) ,为应对 COVID-19 爆发疫情的负面影响,本集团实行了一连串的成本管控措施并调整销售网络。本公司董事会谨此进一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二零二零年十月至十二 月期间(「第四季期间间」) ,随着中国内地的 COVID-19 疫情渐趋稳定,本集团的整体销售以及各地的零售点、生产线及后勤部门的营运亦逐渐恢复。然而,根据对本集团最新二零二零年度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除四月之公告及七月之公告所述之原因以及下文所述之最新销售数据详情外,亦考虑到( a)二零二零年度整体销售下跌;( b)于二零二零年度期间因员工离职而产生的补偿支出 ,相关补偿由本集团与相关个别人士于上述期间协商同意;以及( c)因本集团二零二零年度财政表现欠佳而衍生的资产减值,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二零年度将录得约 10,000,000 港元的净亏损。

本集团将持续关注 COVID-19 疫情发展及监察集团之营运表现,配以适当措施应对未来的不确定因素。

二零二零年十月至月至十二月期间最新销售数据

由于 COVID-19 疫情爆发于第四季期间持续导致中国零售气氛低迷,本集团于第四季期间的整体销售较去年同期下跌约 15%。第四季度期间,经营逾二十四个月 的店舖中,同店销售录得双位数的跌幅。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本集团总零售点为 1,398 个,其中销售专柜及专门店数目分别为 1,177 个及 221 个。本集团的零售点数目较去年十二月底净减少 266 个。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经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 独立核数师审核或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有待董事会进一步审阅,并于确定有关账目 前,将由本公司核数师及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或会有别于本公告所载资料。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