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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复牌进展之季度更新及(2)继续暂停买卖

2023-01-27 00:00:00

(1) 有关复牌进展之季度更新

(2) 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告由中国地利集团(「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第13.24A条发出。

兹提述本公司 (i) 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有关本公司所有证券在联交所暂停买卖的公告; (ii) 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的公告; (iii) 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有关接获联交所复牌指引(「复牌指引」)的公告; 及(iv) 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有关委任独立调查员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近期为履行复牌指引而采取的行动进 展及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最新发展。

业务营运之更新

本集团主要从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个城市经营十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自本公司证券暂停买卖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在所有重大方面仍如常进行,并将持续监察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复牌进展之更新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公告所披露,联交所向本公司列出以下复牌指引:

(i) 对出现相关担保和诉讼案的情节以及本集团承担的其他担保责任的范围程度进行适当及独立的法证调查,并对外公佈调查结果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ii) 证明管理层的诚信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运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的诚信,不存在对投资者造成风险并损害市场信心的合理监管疑虑;

(iii) 进行独立的内部监控检讨,证明本公司已有足够内部监控与程序,可以履行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应有的责任;及

(iv) 公佈一切重大信息,让本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可以评估本公司状况。

董事会谨此根据复牌指引所载的复牌条件更新履行情况。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的独立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委员会」)已委任致同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证调查员)负责就相关附属公司提供相关担保及出现诉讼案的情节、确定本集团承担的其他可能存在的担保责任的范围程度进行独立的法证调查(「独立调查」)并向独立调查委员会提交独立调查发现结果报告。

于本公告日期,独立调查正在进行中,载有初步调查结果的报告预计将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提交予独立调查委员会。本公司正与独立调查员紧密合作,密切监察独立调查的进展,并将持续向独立调查员提供所有所需资料及协助以推进独立调查。

视乎独立调查的结果,本公司将考虑采取适当的行动及措施以解决就对管理层的诚信及/或任何对本公司管理及运营有重大影响的人士的诚信的忧虑,如有。

本公司正在筛选一名合适的内部监控顾问以对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进行独立的检讨,并将与该顾问合作,以采取必要行动履行复牌指引下的规定。

自本公司的所有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暂停买卖,本公司一直有发佈公告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通报有关独立调查、复牌指引及其他相关更新及进展的所有重大信息。本公司将持续于适当时候就独立调查及复牌指引履行情况的重大发展及进度另行刊发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的所有证券已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 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公告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和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