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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2021-09-16 00:00:00

根据互太纺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规定,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计六年后仍未领取的所有股息,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可全部予以没收,拨归本公司所有。董事局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于2014年11月21日或之前宣派并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仍未被领取的所有股息将予以没收及拨归本公司所有。

凡有权收取但仍未领取上述股息的股息款项或仍未兑现其股息单的股东,请尽快惟不迟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联络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