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收购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2020-01-06 00:00:00

本公告由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前称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内容有关收购祥云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约为人民币4,000,000元(约4,470,000港元)(可予以向下调整)。

目标公司获授予建设及运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该发电厂特许经营期为30年,计划每日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将为1,000吨。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作出公告。

于本公告中,人民币与港元间的换算按汇率人民币1.00元兑1.1179港元进行。概不表示且不应被诠释为于有关日期或任何其他日期以一种货币计值的金额实际可按所示汇率兑换为以另一种货币计值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