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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收购中山广业的全部股权

2019-11-26 00:00:00

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11月26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科维与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科维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中山广业的全部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340,000,000元(约378,284,000港元)(可予以向下调整)。

中山广业拥有于广东中山经营中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中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1,040吨。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