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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获授五常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

2019-09-10 00:00:00

本公告由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前称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获五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知授予有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五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并已就此方面签订中标协议(「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五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处理能力」)将达600吨。五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特许经营权协议或于进一步磋商后订立。

本公司将适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另行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