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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2019-05-09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5月3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有关股份奖励计划的进一步资料。

股份奖励计划运作

就股份奖励计划而言,董事会可不时安排以结算或其他方式向信托支付一笔出资金额(将构成信托基金的一部分),以购买或认购(视情况而定)股份及用于计划规则及信托契据所载其他用途。股份可由受托人自公开市场购买,或可由本公司根据经股东不时批准取得的一般授权向受托人发行。为免生疑问,本公司将不会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倘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则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新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倘建议授予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界定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的合资格人士任何奖励,则有关奖励必须经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且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可能适用的有关条文,包括任何申报、公告及╱或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惟获上市规则另行豁免则作别论。有关关连人士及其联繫人士亦将于批准授出奖励股份的相关会议上放弃投票。

取消选定人士资格

倘于归属日期前或当日发现选定人士为除外人士,或因该公告所述情况被视作不再为合资格人士,则已向该选定人士作出的相关奖励将立即自动失效,而相关奖励股份亦不得于相关归属日期归属,但将仍属信托基金的一部分。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该等奖励股份将用作其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