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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石有关诉讼之公告

2018-06-20 20:57:00

本公告由中国金石矿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董事会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2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3日及2018年6月13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牵涉四川金时达的诉讼。

本公告所用词汇及未界定者应与上述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获中国法院通知第二场拍卖将於2018年7月10日在淘宝举行。截至本公告日期,张家坝矿山仍在正常运营。

董事会将於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让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了解上述事项的任何进一步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