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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2-07-29 00:00:00

中国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局(「董事局」)宣佈,萧永仁先生(「萧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及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所规定的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

萧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局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局欣然宣佈,黄燕明女士(「黄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起生效。黄女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之公司秘书资格要求。

黄女士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加入本集团为公司秘书部主管。黄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与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会士。彼曾任职多间香港上市公司,于公司秘书领域积逾二十年经验。

董事局藉此机会衷心感谢萧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并就黄女士之新任命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