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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章程细则

2021-04-23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华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佈,建议对本公司的现有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建议修订」),从而令本公司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章程细则的情况下,即可采用电子形式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发送、邮寄、派发、发出、发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公司通讯或于本公司或联交所网站上登载有关公司通讯。建议修订不会限制股东按其意愿免费收取该等通告、文件或任何其他资料的印刷本的权利。本公司认为建议修订有助本公司减少用纸,从而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及保护环境。

建议修订须待股东于即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底或之前举行的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之详情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底前后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