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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复牌情况之进展

2020-08-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五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自愿刊发。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日有关延迟刊发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本公司股份暂停买卖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发出的复牌指引(「复牌指引」)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有关(其中包括)联交所发出的新增复牌指引(「新增复牌指引」)的公告;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二零一九年九月三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的季度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认购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与ChinaConceptFundSPC(「投资者」)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投资者有条件同意认购本公司将予发行的新股份,作为本集团重组的一部分,以达成复牌指引及新增复牌指引。认购协议的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及上市规则刊发的独立公告中披露。

有关投资者的资料

投资者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投资者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第三方。于本公告日期,投资者确认(i)本身或其任何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定义见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并非本公司任何股份的持有人;及(ii)本身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并非与本集团任何股东一致行动。

本公告之刊登概不表示联交所之任何决定或结论,亦不保证会就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获联交所之任何批准。此外,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留意,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不一定会落实,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股份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维持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