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广州基金国际控股内幕消息

2018-03-13 19:56:00

本公告乃由广州基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入较二零一六年减少约30%。该等减少乃主要由於(i) 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录得收入自约363,000,0000港元减少约30% 至约257,000,000港元(此乃由於年内客户流失导致订单显着减少所致);及(i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上市股本投资的未变现投资亏损约3,3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未变现收益约2,400,000港元)(自本集团证券投资业务分部产生)。此外,放债业务录得收入增加至约2,4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00,000港元);且金融服务业务录得收入增加约2,6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无),此乃主要由本集团於中国内地及香港之基金管理服务及其他谘询服务录得。

此外,预期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亏损较二零一六年自约6,000,000港元大幅增加至约44,000,000港元,亏损增加乃由於以下各项的净影响(i) 上述收入减少;(ii)主要因员工成本增加及法律及专业费用增加而导致的行政开支增加;及(iii)融资成本增加,主要为年内的已发行债券以及银行及其他借款之相关利息开支。

本公司正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以本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现时可获得资料作出之初步审阅为基础,而非基於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据或资料。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细阅预期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刊发之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