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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针对本公司一间中国附属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之更新公告

2020-12-28 00:00:00

本公告由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13.09及13.25(1)(b)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信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一名债权人(「债权人」)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 提交的针对本公司一间主要附属公司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润东汽车」) 破产重整的申请。本公司被告知,法院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作出民事裁定,根据该民事裁定,法院已正式受理针对润东汽车的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佈日期,本公司业务如常运作。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积极配合法院后续的有关重整程序,以及时履行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