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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31 00:00:00

新龙移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香港法例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二零二零中期」)将录得净亏损,而相比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同期为净利 143,000 港元。 二零二零中期净亏损预期不多于 4,000,000 港元, 乃由于回顾期间销售收益及毛利下滑, 反映香港普遍消费市道受到持续社会动盪和2019 冠状病毒爆发之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集团管理层就目前所得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 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经审阅本集团业绩将按上市规则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内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