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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11-22 00:00:00

新龙移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香港法例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度盈利比较,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2019财务业绩」) 将录得净亏损。 预期年度亏损是由于香港消费意欲疲弱引致销售收益下滑及年内搬迁办公室及仓库而撇销装修费用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集团管理层就目前所得未经审核九个月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 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阅。 2019 财务业绩将按上市规则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