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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移动 盈利警告

2016-06-28 17:02:00

新龙移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与二零一五年之同期盈利比较,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2016中期业绩」)将录得亏损。六个月期间之预期亏损是由於本集团在期内之销售收益下滑及可能为滞销存货作出拨备。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就目前所得未经审核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未经审核2016中期业绩预计将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