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新龙移动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于2021年4月26日刊发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报(「年报」)。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年报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除载于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附注24所提供的资料外,董事会谨此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26(2)段提供有关本集团定额供款计划的额外资料如下:
本集团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即时全额归属予僱员。因此,于截至2020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任何被没收的强积金计划供款可供本集团用于减少其现有的供款水平。
董事会确认,本公告所述的额外资料并不影响年报所载的其他资料,且年报的内容保持正确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