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的公佈,内容有关视作出售诸暨市三六一度的股权。 于本公佈日期,诸暨市三六一度分别由三六一度(香港)(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卖方拥有约85.07%及14.93%权益。诸暨市三六一度入账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其业绩将综合併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诸暨市三六一度、三六一度(香港)及三六一度童装(三六一度(香港)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三六一度童装同意向卖方收购诸暨市三六一度约14.93%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亿元(相当于约5.37亿港元)。 于收购事项完成后,诸暨市三六一度将分别由三六一度(香港)及三六一度童装直接拥有约85.07%及14.93%权益,并将成为三六一度(香港)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将继续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其业绩将继续综合併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的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收购事项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申报及公佈规定。 于本公佈日期,卖方为诸暨市三六一度的主要股东,持有超过10%股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卖方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收购事项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由于(i)卖方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ii)董事会已批准收购事项;及(iii)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已确认收购事项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收购事项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收购事项须遵守申报及公佈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