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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董事

2020-07-15 00:00:00

诺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黄玉麟先生(「黄先生」)及黄茜女士(「黄女士」)已分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生效。

黄先生及黄女士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黄先生

黄先生, 45岁,毕业于桑德兰大学,获颁会计及金融学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多间会计师事务所及商业公司,并于併购、财务管理、税务、审计及非审计服务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

黄先生现为启迪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72)、惠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40)及迪臣建设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268)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之已发行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黄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起亦为 Temir Group(股份代号: TMRR)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之已发行股份于美利坚合众国场外交易证券市场买卖。

黄先生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担任航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19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之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上市。黄先生亦曾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二日担任德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3823)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之已发行股份先前于联交所上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黄先生 (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ii)并无且并无被视为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v)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v)并无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黄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初步为期三年,其可按双方同意之条款及条件予以续期。于任期内,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而终止委任。黄先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服务协议,黄先生有权收取年度基本薪金港币600,000元,其乃参考彼之职责及责任及将投放于本集团之时间以及现行市况而釐定。彼亦有权收取董事会或(如获授权)薪酬委员会将予绝对酌情釐定之酌情花红。

黄女士

黄女士, 48岁,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称香港理工大学),获颁设计文凭。黄女士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房地产代理业务及房地产信贷基金方面拥有逾二十年经验。

黄女士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起为上海梦腾房地产信息有限公司之创办人。于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彼担任上海创拓房地产经纪发展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及区域总监。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彼亦创办上海毅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担任行政总裁,并担任 BRJ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之投资总监。于二零零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彼亦担任上海嘉奈芘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之营运总监。于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黄女士担任上海锐丰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之总经理。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黄女士创办上海搏邦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黄女士 (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ii)并无且并无被视为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香港或海外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iv)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及(v)并无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黄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起初步为期1年,可于彼当时之现行委任任期届满后翌日起自动续期一年,惟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黄女士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港币20,000元。黄女士之董事袍金乃参考彼之职责及责任及将投放于本集团之时间以及现行市况而釐定。

除本公佈所披露者外,现时并无有关委任黄先生及黄女士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