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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收购物业

2020-09-02 00:00:00

收购事项

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图之家与卖方订立物业收购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美图之家已同意购买该物业,总现金代价为约人民币359.19百万元。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全部均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公告及申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