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朸濬国际 须予披露交易:收购目标公司

2018-04-30 18:27: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4月30日交易时段後,买方(即本公司)及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目标公司之股权(相当於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

目标公司为一间於中国法律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渡假酒店。

於完成後,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开始综合入账至本集团的业绩。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通告及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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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8年4月30日交易时段後,本公司(即买方)及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买卖协议。

买卖协议的主要条款载述如下。

买卖协议

日期

2018年4月30日(交易时段後)

订约方

卖方: 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买方: 本公司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卖方及其最终控股方为本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独立第三方。

拟收购的资产

根据买卖协议,本公司同意购买而卖方同意出售目标公司之股权(相当於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且免於一切产权负担。本公司可指定任何一间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目标公司之股权之受让方,包括目标公司之资产及相关文件。

代价

目标公司之股权之代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及须於完成时五天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代价将以本公司内部资源拨付代价。

代价乃经买方及卖方主要参照目标公司之资产净值及按正常商业条款公平磋商後厘定。

完成

收购已於订立买卖协议当日根据其细则完成。

於完成後,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开始综合入账至本集团的业绩。

有关目标公司的资料

目标公司为一家於2017年9月8日在中国法律下成立的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主要经营经营渡假酒店。目标公司於中国广东省惠州市经营两间共提供372间房间的租赁形式酒店﹝该酒店﹞。其中一间该酒店的经营期由2018年1月开始为期10年而另一间该酒店的经营期则由2018年4月开始为期2年。

目标公司於2018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4,803,000港元及1,240,000 港元。

目标公司经营之两间渡假酒店於完成日期尚未开始营业目标公司。因此,目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未有有关收益、除税前後利润入账。

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主要於中国从事经营经济型酒店及提供酒店顾问和管理服务。诚如本公司於2017年年报所披露,本集团将寻求投资及优化机会於中国开拓新高端酒店业务以优化整体酒店资产结构并提升其效益。

该酒店是位於中国广东惠州的渡假酒店。惠州地理位置优越,位於珠江三角洲,毗邻深圳和香港,并可直飞中国其他城市。惠州拥有着名景点和太平洋海岸,因而吸引国内外游客到该地区渡假。卖方﹝深圳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惠州渡假区物业开发商之一。透过收购事项,我们预期透过结合本公司经营酒店的经验及客户网络,将会有效地增加该地区参观游客的数目,从而本公司及卖方将实现双赢局面。再者,该酒店内现时的装修、家私和其他配置状态良好,本公司不需要在正式营运前再投入大笔资金装修该酒店,节省了资本性支出和提早了酒店正式开始营业的时间并为本集团提供合理收益。因此,收购事项将符合本公司实现突破经济型酒店业务长期低迷境况,从而最终达致回馈最大化予股东之目标。

买卖协议条款乃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厘定,董事认为买卖协议的条款乃正常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通告及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买方根据买卖协议向卖方收购销售股份

「买卖协议」 指买方及卖方就收购事项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的协议

「董事会」 指董事会

「本公司」 指朸濬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完成」 指根据买卖协议内的细则完成收购事项

「关连人士」 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代价」 指总额人民币1,000,000元,即买卖销售股份的代价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

「目标公司之股权」 指目标公司於完成时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权益

「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指惠州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一间於中国法律下成立之公司

「卖方」 指深圳市合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法律下成立之公司,即买卖协议下目标公司之股权之卖方

「%」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