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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事务之最新消息

2019-12-30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十一月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有关更改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之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十一月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就有关本集团之最新进展提供最新消息。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自十一月公告日期以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并无任何重大更新。

涉及本集团之民事诉讼

自十一月公告日期以来,本公司已就针对本集团之民事诉讼(涉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之公告所披露之租赁协议纠纷)取得本公司胜诉之判决,而本集团毋须就该宗民事诉讼项下任何责任负责。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无接获任何就上述判决申请上诉之通知。

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涉及任何针对本集团之民事诉讼。

更改主要营业地点

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已更改为香港湾仔港湾道6至8号瑞安中心25楼2501–2509室。

新上市申请

本公司现正联络专业人士,并正就联交所及证监会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发出有关申请版本之意见拟备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