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日之公告(「七月三十日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有关非常重大出售物业之通函(「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之公告;及(iv)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之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七月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就有关本集团之最新进展提供最新消息。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通过批准(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决议案。决议案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及公告。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除上文披露者外,自七月三十日公告日期以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并无任何重大更新。
新上市申请
本公司现正联络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并正就联交所及证监会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发出有关申请版本之意见拟备答覆。
申请版本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并未经联交所及╱或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可能不时更新或修订,且申请版本所披露交易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不应倚赖申请版本所载内容。
收购事项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当中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股东之批准,而其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成。此外,上市委员会可能会或可能不会批准新上市申请。倘上市委员会不批准新上市申请,收购协议将不会成为无条件,而建议收购事项将不会进行。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发放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