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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事务之最新消息

2019-07-02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之公告(「五月公告」)及当中提述之公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有关非常重大出售物业之通函(「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及(i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之公告(「二零一八年十月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五月公告、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及二零一八年十月公告以及当中提述之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就有关本集团之最新进展提供最新消息。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

诚如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所披露,本公司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批准(其中包括)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决议案。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非常重大出售事项通函。

除上文披露者外,自五月公告日期以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并无任何重大更新。

新上市申请

于本公告日期,据本公司得悉,长雄仍正进行其尽职审查程序,申报会计师亦正在落实目标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间之财务资料。预期目标集团于往绩记录期间之财务资料将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前落实。本公司仍正就新上巿申请与若干专业人士商讨续聘事宜。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中旬前与所有相关专业人士订立委聘事宜。因此,预期新上巿申请连同就联交所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有关通函及经修订通函(包括往绩记录期间(即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及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之财务资料)之意见之答覆,将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中至下旬前后向联交所提交。

延长最后截止日期

诚如二零一八年十月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卖方及担保人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同意并签订确认函,以将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延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由于本公司现正拟备有关收购事项之新上巿申请,故需要更多时间以达成先决条件。因此,本公司、卖方及担保人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同意并签订确认函,以将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进一步延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发放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