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发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管理账目以及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不少于人民币19,000,000元,相比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亏损约人民币5,900,000元。亏损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i)主要因新上市申请而产生专业费用约人民币7,000,000元;及(ii)鑑于服装行业的市场竞争激烈,本集团销售额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9,100,000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2,000,000元。
由于本集团尚未落实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基于本公司现时可获得之资料及本集团之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该账目尚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及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阅。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预计将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前后刊发。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时二十五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本公司进一步发放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